把大学生就业纳入“政府责任”是双赢之举
易城商业网—易城中国—武汉分站 2008-07-12 08:55:07 作者: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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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该省有望出台政策,使大学生在见习期间得到政府的补贴。据介绍,将于7月8日结束征求意见的《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在法规条例中以专门章节的方式,把大学生就业问题用地方法规的方式明确纳入“政府责任”。其中规定,省政府及省辖市政府应当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政府给予一定的见习补贴。(6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2007年达到495万人,2008年将再创历史新高——达到559万人。就业乃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
大学毕业生是我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重要来源,而缺少工作经验又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大学毕业生普遍希望在毕业后和找到工作之前能够有一个缓冲期,有参加培训的机会。为杜绝用人单位盲目要求应聘人员有工作经验的现象,《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国家公务员。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当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同时,河南省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按照上一年度一般预算收入的1%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就业促进工作。笔者认为:河南省把大学生就业纳入“政府责任”是务实的双赢之举。即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有利于推进人力资源强国进程。
其一,目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还没有设立专门面向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机构,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困境,而且这个群体同社会上的其他失业人员相比,具有非常突出的特点,如缺乏工作经验、挫折感强以及做事容易走极端等,因此需要专门机构的引导和支持。也就是说,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国家工程”,各级政府责无旁贷。
其二,大学生所学都是书本知识,通过独自考察来选择一个有投资创业前途的项目,实在很难。经验不足将会带来投资高风险,也使他们创业的意愿冷却,最终选择放弃。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如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应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对大学生就业的引导作用。
其三,是实现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今年3月6日,科技部部长陈竺在8位民主党派中央主席集体亮相的记者招待会上,对一些用人单位“只向外看”的现象提出婉转批评。他说:“青年人才的发展确实是我当前最关心的事情。我在很多场合都问起过,现在一讲人才就讲引进人才、留学人才,我们自己的人才呢?改革开放30年,我们自己的人才也在茁壮成长。”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也认为,一个人的成才,除了在大学,更多的时间是在社会,是在工作中成才。如果一个大学生毕业后不能顺利就业,那在工作中成才也就成了一句空话。